| 索引號: | 11332502002656310U/2025-00002 | 主題分類: | 工業、交通 |
|---|---|---|---|
| 發布機構: | 市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 文號: | 龍交〔2025〕66 號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KLQD17-2025-0001 |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讀鏈接:點擊查看解讀??
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8號)、《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的要求和規定,我局對2025年8月30日前制定的4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定期清理,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2026年1月27日起施行。
附件1.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2.決定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附件1
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編號 |
1 | 關于廢止《龍泉市農村道路客運、巡游出租車油價補貼退坡資金管理及使用實施細則》的通知 | 龍交〔2022〕21號 |
2 | 關于公布《龍泉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 龍交〔2022〕91號 |
3 | 關于印發《龍泉市交通運輸系統工程項目中介服務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 | 龍交〔2022〕67號 |
附件2
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編號 |
1 | 關于印發《龍泉市綜合交通重點工程臨時用地(租用)、借用地補償方案》的通知 | 龍交〔2024〕5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