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2002656310U/2025-00004 | 主題分類: | 人口與計劃生育,婦女兒童 |
|---|---|---|---|
| 發布機構: | 市衛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 文號: | 龍衛〔2025〕35 號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KLQD67-2025-0001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鄉鎮(街道)綜合信息指揮室,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龍泉市落實國家育兒補貼制度銜接
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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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市衛生健康局 ???????????????龍泉市財政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泉市落實國家育兒補貼制度銜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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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浙江省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浙江省財政廳辦公室關于做好育兒補貼政策銜接相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做好《龍泉市第二孩、第三孩育兒補貼辦法(試行)》(龍衛﹝2023﹞77 號)與國家育兒補貼政策的有效銜接和平穩過渡,特制定本方案:
一、補貼對象
龍泉市戶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
二、補貼標準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嬰幼兒。按國家(省)標準發放育兒補貼,2025年底前申領,逾期不再補發。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嬰幼兒。為國家(省)和地方政策銜接對象,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政策。不符合龍泉市第二孩、第三孩育兒補貼政策的,按國家(省)政策的發放標準和發放年度予以發放。符合龍泉市第二孩、第三孩育兒補貼政策的,按如下辦法發放: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嬰幼兒。
已申領龍泉市地方育兒補貼的,不疊加享受國家(省)育兒補貼;未申領龍泉市地方育兒補貼的,二孩按每孩總額10800元的標準補貼,于2025、2026年各發放5400元;三孩按每孩總額21600元的標準補貼,于2025、2026年各發放10800元。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嬰幼兒。
已申領龍泉市地方育兒補貼的,不疊加享受國家(省)育兒補貼;未申領龍泉市地方育兒補貼的,二孩按每孩總額10800元的標準補貼,于2025、2026、2027年各發放3600元;三孩按每孩總額21600元的標準補貼,于2025、2026、2027年各發放7200元。
3.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嬰幼兒。
二孩按每人總額10800元的標準補貼,于2025、2026、2027年各發放3600元;三孩按每孩總額21600元的標準補貼,于2025、2026、2027年各發放7200元。
(三)202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嬰幼兒。育兒補貼統一按浙江省方案規定執行。在此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對象予以發放龍泉市第三孩消費補貼,按每孩每年3600元標準補貼,直至三孩年滿3周歲。期間,如遇國家(省)育兒補貼標準調整,差額部分也作相應調整。
三、補貼對象條件
(一)龍泉市第二孩、第三孩育兒補貼發放條件。
1.夫妻雙方至少一方為龍泉市戶籍。
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政策生育第二孩、第三孩的家庭,且該子女首次落戶在龍泉市。
3.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數計算。以下情形均不計入子女數: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養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蹤且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他人生育的子女。
4.已在龍泉市外享受育兒補貼(包括待遇相當的一次性發放的育兒補助)的不重復享受。
5.同一對夫妻符合政策生育多胞胎合并生育子女數超過 3個的,同等享受第三孩育兒補貼。
(二)龍泉市第三孩消費補貼(以下簡稱“第三孩消費補貼”)發放條件。
補貼對象為2026年1月1日及以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第三孩,且該孩子首次落戶在龍泉市。
四、申領辦法
(一)申請。申領人在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申請,也可向嬰幼兒戶籍地鄉鎮(街道)通過線下申請。申領人需填寫有關信息,提供有關材料,并對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申領人應當在國家政策方案規定的相應年度提出申請,逾期未提交育兒補貼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當年相關申請資格。202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嬰幼兒的家庭,提交育兒補貼申請時視為同步提交第三孩消費補貼申請。
(二)資格審核。按規定由嬰幼兒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初審,市級衛生健康部門進行審核確認。
(三)發放。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將直接發放至其預留的社保卡或銀行賬戶。第三孩消費補貼與育兒補貼同步發放。
五、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精心組織安排,密切協作配合,明確責任分工,切實抓好落實。加強資金保障,統籌中央、省級及地方資金,做好育兒補貼發放資金的保障。優化服務流程,及時公布市、鄉兩級咨詢電話。暢通反饋渠道,及時掌握輿情信息并積極妥善處理。加強業務培訓,全面掌握政策內容,耐心解答群眾疑問,提升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我市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執行。本方案實施期間,如遇國家、省級有關政策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龍泉市2022年-2025年各月份出生嬰幼兒申領育兒補貼金額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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