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2025-1010405685 | 主題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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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 | 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決策部署,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公平競爭審查條例》《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等規定,需對現行的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際和發展需要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故起草該文件。
二、政策依據
(一)《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
(二)《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8號);
(三)《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
(四)《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發〔2023〕4號);
(五)《浙江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支持傳統產業內生裂變 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舉措》的通知》(浙制高辦〔2025〕44號)。
三、文件主要內容
1、對《龍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龍泉市關于加快推進生態工業高質量綠色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龍政發〔2024〕13號)文件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
2、對《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泉市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龍政辦發〔2024〕4號)文件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
3、對《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建設創新龍泉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實施意見》(龍政辦發〔2025〕17號)文件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
4、廢止《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龍泉市2025年一季度工業經濟穩生產的政策意見》(龍政辦發〔2025〕3號)。
四、注意事項
該文件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
五、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龍泉市經濟商務局、龍泉市科學技術局;
聯系人:季奕、徐華鋒,聯系電話:0578-7262259、0578-726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