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2025-1010405679 | 主題分類: | |
|---|---|---|---|
| 發布機構: | 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一、文件出臺背景
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開墾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護紅線外的土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明確規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2022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中指出要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頭防控。2024年1月,水利部印發《水利部關于加強水土保持空間管控的意見》(水保〔2024〕4號),提出按照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間管控制度,落實差別化保護治理措施。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要求,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關于加快推進水土保持重點區域劃定落地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快推進浙江省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工作,2024年8月,浙江省水利廳印發《浙江省水利廳關于開展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浙水農電〔2024〕36號),要求各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均要高度重視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公告工作,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加快推進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水利部、浙江省關于劃定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工作,龍泉市水利局于2024年10月開展劃定落地工作。龍泉市作為典型山區縣,陡坡地占比高、水土流失風險突出,開墾易導致植被破壞、土壤侵蝕及河道淤積等問題,科學劃定禁墾范圍是落實生態保護、提升水土治理效能的關鍵基礎性工作。?
二、工作要求、目標、任務
明確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防治水土流失。
三、文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10 年12月25日修訂通過);
2.《浙江省水土保持條例》(2014年9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3.《浙江省水利廳關于開展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浙水農電〔2024〕36號);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關期限
范圍為龍泉市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無具體有關期限。
五、核心或重要內容解讀
明確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依法開展水土保持監督管理,防治水土流失。
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是為預防陡坡地水土流失而確定的。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條例》或水土保持法實施辦法規定的禁止開墾坡度(二十五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護紅線外的土地(包括未開墾的土地和開墾后已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的土地,主要涉及林地、草地和裸土地)。
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管理要求。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嚴禁新開墾種植農作物,已經開墾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相關政策進行生態保護修復和監督管理。在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種植經濟林的,應當科學選擇樹種,合理確定規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后續應用。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是禁止新開墾耕地種植農作物的陡坡地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條,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僅對開墾種植農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無相關禁止生產建設項目的要求,開墾種植農作物之外的活動及行為占用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公告后應依法開展水土保持監督管理。
六、劃定成果
劃定結果顯示,龍泉市禁止開墾陡坡地面積共計132879.96hm2,共計1486個圖斑,占國土面積43.64%,其中二十五度以上涉及圖斑1486個,涉及面積132874.87hm2,二十五度以下涉及圖斑11個,涉及面積5.09hm2。其中,住龍鎮的禁止開墾陡坡地面積最大,劍池街道的禁止開墾陡坡地面積最小。
序號 | 鄉鎮(街道)名稱 | 禁止開墾陡坡地面積(hm2) | 國土面積(km2) | 面積占比 |
1 | 住龍鎮 | 20902.6 | 271.48 | 76.99% |
2 | 竹垟畬族鄉 | 4271.97 | 104.12 | 41.03% |
3 | 巖樟鄉 | 6133.32 | 99.21 | 61.82% |
4 | 小梅鎮 | 2780.06 | 102.41 | 27.15% |
5 | 西街街道 | 1781.29 | 66.64 | 26.73% |
6 | 上垟鎮 | 3235.50 | 157.47 | 20.55% |
7 | 屏南鎮 | 16306.75 | 268.06 | 60.83% |
8 | 龍淵街道 | 2750.36 | 100.69 | 27.32% |
9 | 龍南鄉 | 8425.66 | 213.68 | 39.43% |
10 | 蘭巨鄉 | 3506.10 | 154.06 | 22.76% |
11 | 錦溪鎮 | 8764.14 | 163.18 | 53.71% |
12 | 劍池街道 | 594.21 | 40.98 | 14.50% |
13 | 道太鄉 | 16985.79 | 349.30 | 48.63% |
14 | 城北鄉 | 11273.39 | 223.92 | 50.34% |
15 | 查田鎮 | 2870.14 | 122.22 | 23.48% |
16 | 寶溪鄉 | 6934.36 | 156.93 | 44.19% |
17 | 八都鎮 | 1658.22 | 140.68 | 11.79% |
18 | 安仁鎮 | 9113.71 | 200.59 | 45.43% |
19 | 石街道 | 4281.46 | 109.23 | 39.20% |
合計 | 132879.96 | 3044.86 | 43.64% | |

七、文件要求的實施時間
龍泉市人民政府審議通過后發布公告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