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巖樟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匯總2014年度巖樟鄉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而成。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8個部分。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全文在龍泉市人民政府網站“中國“中國/龍泉/巖樟”( www.ccrfw.com)公布,歡迎查閱。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巖樟鄉黨政辦聯系(地址:龍泉市巖樟鄉鄭莊村21號,郵編:323726,電話:7177007,電子郵箱:1229972586@qq.com)。
一、概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巖樟鄉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增強信息工作透明度,構建公正、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機制,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一思想,健全機制,拓寬渠道,優化服務,全面開展透明行政,有力地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1、加強組織領導。鑒于人事變動,我鄉及時調整由黨委副書記、鄉長葉偉平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德菊,任副組長,并由組織辦、黨政辦等負責人為成員的巖樟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辦公室,由葉芳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對上傳的內容進行審核把關,保證上傳內容安全準確;由鄉文書吳敦發負責相關業務,及時對公開內容進行更新和充實;指定一名責任心強、熟悉業務的人員擔任兼職網站安全員,負責日常檢查維護工作。
2、做好宣傳并定期組織學習培訓。把宣傳教育、業務培訓作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導鄉村干部、基層百姓深刻領會政府信息公開的重大意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一是我鄉班子領導和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成定期召開會議,通報近期信息公開情況,分析當前存在的困難和不足,不斷加強和完善政府信息工作;二是在全鄉干部大會或“夜學”時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政府信息公開填報系統的操作、信息查閱流程等內容進行培訓,在全鄉干部中普及信息公開工作,增強干部關心和參與的積極性;三是印發通告,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鼓勵群眾學習、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該條例的順利實施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全年沒有政府權力清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責任清單及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的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情況。
(二)截至2014年底,為進一步方便群眾查詢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及時發布公文70條,在巖樟政府微博上發布及轉發各類政府信息490余條,在中國龍泉政府網的鄉鎮之窗欄目累計公開鄉鎮工作動態100余條,為群眾了解或查詢政府相關政策提供了一個有利的平臺。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包括:政府干部考察公告、政府工作報告、工作動態、規章制度、選舉相關通知通告等各種政府信息。
(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途徑:包括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黨政辦公共查閱點、便民服務中心查閱點、巖樟鄉工作簡報、管理區信息公開窗口及其他途徑。
三、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情況
(一)全年未召開過新聞發布會公布鄉政府工作開展情況。
(二)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在中國龍泉政府網的鄉鎮之窗欄目累計公開鄉鎮工作動態100余條。
(三)運用新媒體開展信息發布情況。在巖樟政府微博上發布及轉發各類政府信息490余條,為群眾了解或查詢政府相關政策提供了一個有利的平臺。
(四)工作機制建設情況。制定《巖樟鄉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發布保密審查制度、發布協調制度、責任追究制度以及工作臺賬制度等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明確主要領導為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負責人的職責體系,從而打牢了我鄉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工作的組織基礎。做好了公開信息的保密審查、文件制作、統計上報、網絡上傳、文件歸檔等工作。在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設有相應的政府信息查閱點并掛牌,落實人員設備。建立了監督檢查處理機制,確保具體工作落實到位。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4年沒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需要獲取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目前暫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的檢索費,因此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和減免的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全鄉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而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在當前工作中,我們也認識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一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更新公開內容的速度有待于進一步改善;三是信息分類不明確、示范;四是在更新微博上還存在著一定的欠缺。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制定如下整改措施:一是統一認識,努力規范工作流程,進一步梳理鄉機關以及鄉機關站所屬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二是繼續及時、準確公布各項信息,方便群眾了解鄉政府工作最新發展動態;向實踐工作成功有效的兄弟鄉鎮學習取經,結合我鄉工作實際情況,不斷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使信息公開工作與日常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及時發布最新工作動態、政策信息等。
八、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全年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附件:
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4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巖樟鄉人民政府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630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630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5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5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3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2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77 |
單位負責人:葉偉平 審核人:葉芳華 ?填報人:吳敦發
聯系電話:7177007 填報日期: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