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331181000000/2025-64913 | 主題分類: | 司法 |
|---|---|---|---|
| 發布機構: | 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 文號: | 龍政辦發〔2025〕29號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KLQD01-2025-0012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372號)、《浙江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號)和《浙江省司法廳等10部門關于開展招標投標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廢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號)等文件要求,我市對2025年4月29日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專項清理。經市政府同意,擬修改1件,決定廢止1件。現將專項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列入擬修改目錄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期截至2026年10月14日,逾期未作修改的,自動失效。擬修改行政規范性文件在暫時保留期內,與上位法不一致的內容停止執行。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4日起施行。
附件:1.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 ? ? ? ? 2.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5年10月14日 ???????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泉市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龍政辦發〔2022〕4號 |
附件2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泉市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 | 龍政辦發〔2022〕2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