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龍泉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專項規劃(2024-2035年)》的通知
龍泉是甌江的發源地,自古便有“甌婺八閩通衢”“驛馬要道,商旅咽喉”之稱。是人類青瓷文化的杰出代表地、是中華寶劍文化發揚光大的圣地、是浙西南革命根據地的中心區,歷史底蘊深厚。數千年來,龍泉的先民在這方山茂水清的土地上繁衍生息,留下了大量的文化遺存。龍泉寶劍、龍泉青瓷、木耳香菇、靈芝仙草、木構廊橋、抗戰遺存等,見證了龍泉悠久的歷史和文明。
為系統完整保護傳承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和全面真實講好中國故事、中國共產黨故事、龍泉故事,留住文化根脈,守住民族之魂,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推進城鄉高質量發展。市建設局組織編制了《龍泉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一、《規劃》起草過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和《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實施意見》,落實和深化全國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綱要與省級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規劃,2024年3月啟動,3月18日,通過在政采云平臺發布《龍泉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專項規劃》編制采購公告;3月29日,在政采云平臺通過競爭性磋商后,由浙江城市空間建設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開展相關編制工作,簽訂合同后,編制單位及時啟動編制工作。9月3日,形成《龍泉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并初步征求相關部門與各鄉鎮(街道)意見;10月16日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召開《龍泉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專項規劃》評審會。
二、《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包括十大章節。
第一章節為規劃總則。主要對中央以及各級政府對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政策背景進行解讀,對規劃范圍和期限、規劃原則、規劃依據以及相關規劃銜接進行說明,要求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以更高的站位和標準加強龍泉市歷史文化保護,讓山水顏值更高,讓人文氣質更佳。
第二章節為基本情況分析。對龍泉市“甌婺八閩通衢”的地理區位,自然地理特征,歷史文化脈絡,歷史文化價值,歷史文化保護工作及存在的問題進行整體評估。提煉龍泉市政治、經濟、社會、科技文化、地理五大類別的文化價值特征。以價值特征研究為基礎,從區域交往與發展、不同歷史時期發展進程中的重要貢獻等方面,凝練歸納龍泉文化價值特色,對存在問題以及面臨的挑戰進行總結,為《規劃》編制明確目標。
第三章節為保護傳承目標。以龍泉市歷史文化資源及價值的研究分析為基礎,推動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龍泉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全面建成,以劍瓷文化、浙西南革命文化、香菇文化等重要文化線路為骨架,推進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利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的普查和保護,推動遺產的活化利用,弘揚龍泉歷史文化,將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全面融入城鄉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之中,進一步提升龍泉的美譽度和文化影響力,以文化為引領推進龍泉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
第四章節為保護傳承格局。規劃在落實省域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格局的基礎上,以龍泉市城鄉歷史文化資源空間分布和文化關聯性研究為基礎,落實龍泉“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區域格局要素,以劍瓷文化、革命老區、香菇文化等重要文化線路為骨架,綜合考慮區域內資源稟賦、地理環境、文化源流等情況,構建“一帶一城兩廊六片”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總體格局,提出具體的管控要求,為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指明方向。
第五章節為保護名錄體系。以全面彰顯價值為目標,梳理龍泉市現狀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各級歷史文化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傳統風貌建筑、農業文化遺產、灌溉工程遺產、革命遺址、地名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各類歷史文化遺產。評估現狀保護對象的缺口短板,結合專家公眾推薦等方法,普查評估各類線索,大力挖掘潛在保護對象,強化各時期龍泉城鄉歷史文化遺產的系統保護,以支撐城市歷史文化價值特征與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格局,并建立以“一總圖”和“一總表”為核心的“價值-載體”遺存信息庫。
第六章為落實保護要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分級分類提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文物與歷史建筑、工業遺產、農業文化遺產、水利遺產等保護對象的保護傳承和管控要求,嚴格保護各類歷史文化遺產及其環境。
整體保護龍泉歷史文化名城的歷史格局和環境風貌,將歷史城鎮村、文化線路、山水環境等資源作為一個體系加以保護,挖掘各要素之間的關聯性,加強龍泉整體景觀風貌的保護和延續。保護能夠反映因地制宜營建智慧的形態輪廓,街巷骨架、建筑肌理、軸線視廊、空間標志等要素,留住地域環境特色風貌;不隨意更改老地名,延續場所記憶,延續歷史文脈,確保“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第七章為廊道與分區管控。以龍泉市歷史文化價值為導向,以自然人文地理格局為基底,以價值遺存的地理分布和內在聯系為依托,結合龍泉市城鄉建設條件和發展需求,梳理遺產遺址保護、名城名鎮名村、歷史風貌地段、文物保護單位等物質文化遺產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形成“四廊四區”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管控結構,并提出具體的管控要求。
第八章節為保護傳承與活化利用。探索歷史城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文物與歷史建筑、工業遺產、農業文化遺產、水利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化利用手段,提出各類遺產的活化利用創新性方式。提升文化配套服務設施,健全完善各類歷史文化遺產考察、游賞、研學線路,將歷史文化遺產作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進行培育,實現歷史文化資源的有效保護、利用和傳承。
第九章節為工作機制與管理保障。建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相關協調機構策略,明確優化歷史文化保護管理機構的具體任務。提出完善龍泉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相關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配套管理文件的建議,加強組織領導與監管。建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財政資金投入和長效專項資金保障制度,建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信息平臺、加強監測預警的發展方向。建立公眾參與保護機制,加強宣傳教育力度,落實社會反饋、監督等方面的建議。
第十章節為重點工作任務傳導。堅持“能保盡保、應保盡保”,以彰顯價值特色、支撐總體格局為目標,落實浙江省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規劃傳導要求,銜接相關規劃,統籌制定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方向,對下轄街道、鄉鎮保護傳承專項工作提出指引,落實重點工作任務清單,促使城鄉建設中保護傳承項目實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