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龍泉市審計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按照《龍泉市2021年度法治龍泉(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考核辦法》(龍委法辦發〔2021〕8號)的相關規定,扎實推進審計工作,依法履行審計職責,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穩中有進。現將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一)堅持政治首位,強化組織領導
始終堅持把加強自身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根植于思想深處、落實到行動之中,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法治龍泉建設各項工作要求,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求,以工作領導小組為發力點,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規和審理科,專人負責組織實施、承擔日常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統籌實施,層層把關。
(二)嚴格依法審計,做好審計監督
一是依法履行職責推進法治建設。強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新修訂《審計法》的學習宣傳,局領導帶頭就《審計法》修訂的背景、總體思路及具體修訂的內容進行深入學習,編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新舊條文對照》。要求全局干部逐章對比新舊《審計法》的條款差異和變化影響,深入領會精神實質和內涵,堅持學用結合,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著力圍繞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審計、財政審計、優化營商環境審計、民生資金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從嚴從實揭示問題,推動問題解決,為龍泉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全年共組織完成審計項目21個,查出違規金額111.61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41.74億元,非金額問題251個,核減工程價款774.45萬元,已上繳財政2005.34萬元,提出審計建議75條,移送處理事項3起。
二是落實人大部署推進審計整改。代市政府起草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并根據人大常委會對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積極配合市政府、市人大開展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聯合督查。由市政府、市人大和龍泉市審計局有關人員組成的專項督查組,對13個單位22個分階段整改問題開展專項督導和跟蹤,梳理形成2020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65個具體事項及4個2019年度尚未整改到位問題。龍泉市審計局據此印發整改任務清單,逐項明確整改方式、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并做好跟蹤檢查,形成審計整改報告,于11月底向人大常委會匯報整改情況;此外,還配合市委市政府開展龍泉市黨政領導干部、麗水市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麗水市審計工作報告涉及龍泉問題的整改專項督查,提高整改實效。
三是接受各界監督推進開門審計。堅持依法審計、文明審計、開門審計、陽光審計,嚴格落實重要事項請示報告、政務公開等工作,主動公開政務信息33條,推進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整改結果公告20個,涉及單位16家;向黨政部門、上級審計機關報送審計工作結果報告、專報信息及其他信息103篇,獲領導批示或錄用124篇(次),其中23篇審計專報信息、審計結果報告獲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
(三)緊跟法治重點,嚴抓普法教育
一是狠抓審計干部的學法用法能力,打造守底線、知敬畏、存戒懼的干部隊伍。優化“審計大講壇”,實行“大家講、大家評”,由各科室負責人、外出培訓交流干部與全體審計干部交流工作學習心得體會,分享審計工作經驗,解讀重要審計規定,將審計成果首先運用在局機關干部的能力提升上,不斷提升干部業務能力。先后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新規解讀、新審計法解讀、大數據審計課題撰寫經驗交流、優秀項目評審辦法解析、審計整改一體化智能管理系統中全量問題庫錄入操作指引交流等各類學習,全面提升審計干部的專業法律知識運用能力。
二是加強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協同機制建設,減少審計監督盲區。龍泉市審計局通過組織內審人員參加培訓和交流、指導監督被審計單位建立和完善內審工作機制,全面推進內部審計“全覆蓋”,如:指導農業農村局以“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數字管理系統”上線為契機,在市區設立了麗水市首家“村級財務會計代理服務中心”;在繼續組織內審交叉審計的基礎上,全年抽調20余人次參與國家審計,開展以審代訓;11月1日至5日,由浙江省內部審計協會和麗水市內部審計協會聯合舉辦的“內部審計報告與案例寫作培訓班”在龍泉舉辦,來自全省各行各業共130余名內部審計人員參訓;同月4-5日,麗水市首個內部審計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現場會在龍泉市交通運輸局召開,來自麗水市市直機關單位和各縣(市、區)審計機關及內審單位的80余人參會。
三是編印負面清單,以審計專業能力助力普法教育。龍泉市審計局結合在近年來審計中發現的公務支出公款消費方面問題,梳理出高發易發問題29類,提出相應合理可行的審計意見,并促成市委辦、市府辦以聯合發文形式出臺了《龍泉市黨政部門公務支出公款消費風險防范清單》。在日常審計過程中,審計組將該風險清單分發至全市鄉鎮(街道)、部門單位,積極進行宣講,進一步強化黨政部門一把手、分管領導、財務人員風險防范意識,保證了公務支出公款消費的規范化和自覺性,做到“防未病、治已病”。
(四)立足審計主業,嚴格把控法制質量
一是推進重大政策落地見效。組織配合實施2020年社會保險基金審計、2020年度稅收和非稅收入征管及稅務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及使用績效情況審計、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和資金審計、甌江流域麗水段水資源保護管理開發利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等審計署、浙江省審計廳、麗水市審計局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促進資金分配更加科學合理、資金使用更加嚴格規范,推動重大政策在龍泉的落地生根。
二是推進權力運行依法合規。2021年,龍泉市審計局共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7個,其中對劍池街道、蘭巨鄉同時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涉及被審計領導干部10人。同時,完成了33家單位的66位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材料審核工作。為促進領導干部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責,在麗水市首創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審計,通過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正式印發《龍泉市領導干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責任審計辦法(試行)》,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作納入領導干部履職情況審計。
三是推進內部流程不斷完善。制定了《龍泉市審計局審計項目復核審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龍泉市審計局審計業務會議制度》、《龍泉市審計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等內控制度,確保審計流程依法合規。
(五)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是立足踐行初心使命,政治堅定,對黨忠誠,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融入工作,嚴格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要求,落實好推進法治建設中應當履行的主要職責,對法治建設重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推動審計工作法治化。
二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嚴格遵守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公職律師制度,依法制定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依法履行審計職能,推進各項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嚴格規范審計執法行為。局機關重要合同均由聘用的法律顧問出具審查意見并一一落實意見內容,降低合同履約風險。全年市審計局未發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三是堅持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服務基層”的工作目標,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上級審計機關各項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審計“四嚴禁”“八不準”工作紀律。2021年度,推動市政府及被審計單位上級部門出臺完善制度9項,2個審計項目被評為麗水市優;在龍泉市“黨建提質 能力提升”活動中獲得先進單位;榮獲“龍泉市委政治巡察先進集體”、“龍泉市節約型機關”、“麗水市無廢城市細胞——無廢機關”等稱號。
二、主要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以案釋法工作開展不到位,審計以案釋法工作主要是結合憲法宣傳日、法治宣傳月等普法活動或者發放普法責任工作清單的形式開展,覆蓋面相對較小,因此在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上有待進一步探索。
二是部分干部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尚有不足,與新時代審計工作的要求還有差距。產生不足的原因主要是受限于開展法治工作和普法教育的人手不足,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崗位人員變動,法治工作思路不夠開闊。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思路
一是繼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學習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結合起來,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學習解讀,把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轉化為推動新時代審計事業發展的實際行動。
二是積極探索更多具有實際意義的普法宣傳途徑。讓審計工作不僅揭示反映問題,更能利用好主業優勢,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著力促進被審計單位特別是被審計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牢固樹立法治意識。
三是繼續嚴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職責權限范圍內開展審計工作,加強審計現場管理,以審計項目法治質量管理具體要求為指導,嚴抓審計項目質量。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原則,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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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龍泉市審計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