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龍泉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現將龍泉市寶溪鄉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相關內容公示如下:具體內容見附件。
一、執法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八)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2. 二、監督方式:
1.執法監督部門:寶溪鄉紀檢委
2.監督電話:0578-7421810
三、救濟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作出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或本級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或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做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1:寶溪鄉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附件1.docx
附件2:寶溪鄉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
附件2.docx
附件3:寶溪鄉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
附件3.docx
附件4:寶溪鄉執法全過程音像記錄事項清單
附件4.docx
附件5:寶溪鄉行政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
附件5.xls
附件6:寶溪鄉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工作制度
附件6.docx
附件7:寶溪鄉行政執法程序流程圖
附件7.docx
附件8: 寶溪鄉行政執法主體公告表
附件8.docx
附件9: 寶溪鄉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附件9.xls
附件10:職責權限相關網址
附件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