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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充分發揮教育和震懾作用,龍泉市紀委近日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一、龍泉市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違規吃喝問題。2020年10月13日,龍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黨支部召開全體黨員會議。會后,黨支部書記劉明華安排與會全體黨員聚餐,且在聚餐期間違規飲酒。2020年11月,劉明華授意單位工作人員偽造材料,以“支部黨員黨建活動餐費”名義,將上述聚餐費用2116元在黨費返還中予以報銷。2021年6月,劉明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費用已退賠。
二、龍泉市城北林業站駕駛員吳俊武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21年以來,龍泉市城北林業站駕駛員吳俊武多次違規使用公車并未按規定停放車輛。2021年7月,吳俊武受到批評教育,并扣除年度考核獎金800元。站長謝善文對該站公車使用不規范的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受到批評教育。 三、龍泉市建設局原黨組成員、保留副科級干部王務明辦公用房超標問題。2019年4月,在全市開展辦公用房自查自糾工作后,王務明未按要求對其辦公用房進行整改。2019年12月麗水市委巡察組進駐人防辦巡察期間,發現其仍未整改到位。王務明對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存在未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問題。2020年10月,王務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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