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331181000000/2021-40257 | 主題分類: | 土地 |
|---|---|---|---|
| 發布機構: | 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 文號: | 龍政辦發〔2021〕5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龍泉市城市更新·未來社區—水南區塊項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十四屆市委第78次常委會會議、市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泉市城市更新·未來社區—水南區塊項目
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快舊城改造步伐,提升城市整體形象,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龍泉市城市更新·未來社區—水南區塊項目土地和房屋進行征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麗水市委四屆九次全會和龍泉市委十四屆十次全體(擴大)會議決策部署,以忠實踐行“八八戰略”、高揚“麗水之干”奮斗旗幟,聚力實施龍泉復興“1369”戰略行動,推進政策處理,加快項目建設,著力推進龍泉市城市更新·未來社區—水南區塊項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整體形象,奮力打造一座獨具匠心的文化名城,讓“好龍泉”煥發出新時代的生機與活力。
二、征收范圍、內容及目標
龍泉市城市更新·未來社區—水南區塊項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范圍為:東至劍川大道水南段,南至劍池東路,西至公園南路水南段,北至江濱南路、甌江沿岸(以公告為準)。區塊涉及被征收戶(被補償戶)約1050戶,紅線范圍用地面積約153934.42平方米,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250630平方米。虛線范圍內涉及被征收戶(被補償戶)約81戶,用地面積約3622.67平方米,建筑面積約10917.2平方米(金輝大廈用地面積約2580.73平方米,建筑面積約7646.4平方米;金輝大廈南側的公園路75—97號聯建房用地面積約1041.94平方米,建筑面積約3270.8平方米。虛線范圍內征收由房屋所有權人提出申請,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再列入征收范圍)。根據前期調查摸底情況,該區塊存在涉及戶數多、房屋情況復雜、歷史遺留問題多等因素,爭取用8個月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該區塊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三、征收模式
區塊內土地和房屋征收采用“陽光征收”模式實施征收,區塊簽約率達到預定值后協議生效。集體土地房屋補償主管部門為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門為龍泉市土地房屋征收與儲備中心,征收實施單位為龍泉市劍池街道辦事處及委托的其他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四、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龍泉市城市更新·未來社區—水南區塊項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組織領導,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龍泉市城市更新·未來社區—水南區塊項目土地和房屋征收指揮部,指揮部機構設置如下:
總顧問:葉石玄仙
指揮長:葉偉玲
常務副指揮長:占雅靜
第一副指揮長:余盛全
專職副指揮長:張 煒(司法局)
副指揮長:張永呈(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付建偉(建設局)、曾高平(總工會)、管忠新(龍泉市公積金中心)、陳維平(征儲中心)、翁積文(劍池街道)
成 員:呂 俊(市委辦)、季文峰(人大辦)、楊慎榮(市府辦)、葉有根(政協辦)、游金元(紀委監委)、李 力(組織部)、胡盛鋒(宣傳部)、任 曄(發改局)、葉偉林(財政局)、周欣波(審計局)、楊孔發(公安局)、曾春一(水利局)、湯克豪(經商局)、季巖平(市場監管局)、吳 敏(國資辦)、范建偉(供銷社)、周光洪(人力社保局)、李林濤(交通局)、沙永龍(教育局)、夏 衛(衛健局)、張曉峰(農業農村局)、蔡章輝(綜合行政執法局)、胡武海(文廣旅體局)、胡來安(稅務局)、鄭夏來(殘聯)、張福回(經合中心)、卓敬良(征儲中心)、鄭國民(劍池街道)、曾鵬翔(郵政局)、陳義達(農商銀行)、湯俊峰(供電公司)
指揮部下設“一辦八組兩專班”〈辦公室、政策研究組、未經登記認定組、土地利用規劃(安置)組、法律服務組、集體土地征收和報批組、組織保障和考核組、資金保障和審核組、土地和房屋征收責任區片動遷組、集體資產動遷專班、國有資產及工業企業動遷專班〉。辦公地點設在市征儲中心隔壁原工商局辦公樓。
(一)辦公室
主 任:張 煒(司法局)
常務副主任:卓敬良(征儲中心)
副 主 任:張志偉(安仁鎮)
成 員:胡武霞(征儲中心)、張 博(市委辦)、陳志海(征儲中心)、夏子潔(征儲中心)、項慧珍(鳳陽山管理處)、徐子豪(經合中心)、柳雪珍(檔案館)、尹 靜(蘭巨鄉)、林加敏(龍南鄉)、吳水美(劍池街道)、瞿存珍(劍池街道)
聯絡員:項 彪(人大辦)、吳丹華(市府辦)
工作職責:負責落實辦公地點、辦公設施、食堂等,做好綜合協調、宣傳、統計、信息、材料、檔案、后勤保障等相關工作。
(二)政策研究組
組 ?長:吳偉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曾光義(征儲中心)
副組長:蔣繼爾(市政協)、胡萃利(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張金樹(建設局)、吳忠明(經商局)、陳正松(國資辦)、劉紅星(殘聯)、劉 羽(城北鄉)、汪 偉(征儲中心)、胡武霞(征儲中心)
成 ?員:李啟忠(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劉清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方新偉(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吳朝暉(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周永華(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劉明華(建設局)、俞水珍(建設局)、周浦文(國資公司)、湯衛國(征儲中心)、謝水平(征儲中心)、邵 健(征儲中心)、吳 凱(征儲中心)、鐘黃曉(征儲中心)、邱 琪(征儲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征收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解釋;征收政策研究指導。
(三)未經登記認定小組
具體人員及工作職責另行發文。
(四)土地利用規劃(安置)組
組 長:付建偉(建設局)、季旭雄(上垟鎮)
副組長:汪 偉(征儲中心)、曾光義(征儲中心)、胡衛青(建設局)、吳朝暉(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章俊武(國資辦)、毛曉明(城投公司)
成 員:管朝魁(建設局)、連倩倩(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季余松(征儲中心)、徐志效(征儲中心)、蔣俊峰(征儲中心)、唐寅暉(城投公司)
工作職責:負責確定征收區塊范圍紅線圖、確定建設規劃方案、擬定區塊出讓規劃條件和安置等工作。
(五)集體土地征收和報批組
組 ?長:李福興(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汪 偉(征儲中心)
副組長:葉蘭華(劍池街道)、吳偉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成 ?員:方新偉(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季冬嘯(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駱東青(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葉傳南(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何炳龍(征儲中心)、陳青青(征儲中心)、周 凱(征儲中心)、吳英蓮(征儲中心)、管世龍(劍池街道)
工作職責:負責本區塊集體土地和房屋征收政策指導、報批等工作。
(六)法律服務組
組 ?長:柳盛華(市人大)
副組長:萬莉莉(市府辦)、葉必忠(司法局)、王 偉(法院)、柳偉明(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吳偉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曾光義(征儲中心)
成 ?員:邱良名(法院)、吳孝森(法院)、劉少豐(司法局)、吳 凱(征儲中心)、蘭 俊(征儲中心)、章海云(劍池司法所)、吳金鏗(法律顧問)、律師2名
工作職責:做好區塊征收工作政策和法律解釋、咨詢、研究等工作,協助各政策處理組調解和處理在征收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糾紛矛盾,為征遷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詢服務。
(七)組織保障和考核組
組 長:李 力(組織部)
常務副組長:游金元(紀委監委)
副組長:呂 俊(市委辦)、任 煒(紀委監委)、梅舒偉(政法委)、徐起金(公安局)
成 員:季金偉(組織部)、王 丹(紀委監委)、葉淼軍(信訪局)、李和敏(公安局)、徐 建(劍池街道)
工作職責:負責本區塊征收工作的組織保障、抽調干部考核機制制定、信訪維穩、組織監督、任務交辦督查等工作。
(八)資金保障和審核組
組 ?長:葉偉林(財政局)
常務副組長:吳 敏(國資辦)、鄭國民(劍池街道)
副組長:邵仲昕(財政局)、張金樹(建設局)、章俊武(國資辦)、毛曉明(城投公司)
成 員:管朝魁(建設局)、邵 健(征儲中心)、周曉娥(財政局)、張 微(財政局)、鄭宏敏(財政局)、李裕豐(國資辦)、張露婷(劍池街道)、季京琳(劍池街道)、葉 敏(劍池街道)、徐 暉(征儲中心)、馮 潔(征儲中心)、羅曉莉(征儲中心)、曹慧琦(兩岸公司)、唐寅暉(城投公司)、吳煒娟(城投公司)、胡捷克(城投公司)
工作職責:負責資金保障,協議審核、征收相關經費審核、支付、結算,指揮部工作經費保障等工作。
(九)土地和房屋征收責任區片動遷組
組 長:翁積文(劍池街道)
動遷組下設四個責任區片:
第一責任區片長:李小春(巖樟鄉)
第二責任區片長:戴積光(龍南鄉)
第三責任區片長:余海清(石達石街道)
第四責任區片長:曾國健(中職校)
工作職責:負責區片內各動遷小組國有土地上房屋和集體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未經登記建筑調查、集體土地權屬和地上附著物調查、勘測定界、糾紛化解,征收協議簽訂、房屋騰空、補償款計付及征收檔案整理移交等工作。
1.第一區片
片 長:李小春(巖樟鄉)
(1)動遷小組一組
組 ?長:楊 華(劍池街道)
副組長:毛亞云(西街街道)
組 ?員:周 凱(征儲中心)、董 亮(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葉 慧(劍池街道)、胡 ?征(查田鎮)
(2)動遷小組二組
組 ?長:徐月霞(劍池街道)
副組長:張平平(寶溪鄉)
組 ?員:葉 霞(征儲中心)、朱 琳(衛健局)、季宇驍(交通運輸局)、葉曉艷(農業農村局)
(3)動遷小組三組
組 ?長:劉美菊(城北鄉)
副組長:曾春亮(巖樟鄉)
組 ?員:葉 霞(征儲中心)、張 波(人力社保局)、曾藝凱(公安局)、曾美飛(農業農村局)、方莉莉(劍池街道)
(4)動遷小組四組
組 ?長:周慧文(屏南鎮)
副組長:蔣一豪(公安局)
組 ?員:張桂芬(征儲中心)、楊盛超(征儲中心)、張超宇(建設局)、祝紅曼(屏南鎮)、季曉衛(劍池街道)
(5)動遷小組五組
組 ?長:徐起金(劍池街道)
副組長:賴 ?俊(屏南鎮)
組 ?員:張桂芬(征儲中心)、何 ?浩(紀委監委)、張建輝(人力社保局)、湯忠喜(小梅鎮)
2.第二區片
片 長:戴積光(龍南鄉)
(6)動遷小組六組
組 ?長:葉根武(劍池街道)
副組長:毛衛英(蘭巨鄉)
組 ?員:吳 凱(征儲中心)、謝少偉(市場監管局)、胡春峰(巖樟鄉)、黃春花(龍淵街道)
(7)動遷小組七組
組 ?長:劉 平(道太鄉)
副組長:項顯興(住龍鎮)
組 ?員:季余松(征儲中心)、周水深(綜合行政執法局)、盧小春(發改局)、王 恬(龍南鄉)、陳建靈(劍池街道)
(8)動遷小組八組
組 ?長:林 波(查田鎮)
副組長:曹和松(竹垟鄉)
組 ?員:王 飛(征儲中心)、呂律楊(發改局)、周禾健(龍淵街道)、楊冬梅(劍池街道)
(9)動遷小組九組
組 ?長:徐 建(劍池街道)
副組長:張家偉(小梅鎮)
組 ?員:王 飛(征儲中心)、蘭 俊(征儲中心)、李元超(融媒體中心)、葉漢亮(八都鎮)、陳惠紅(劍池街道)
(10)動遷小組十組
組 ?長:方慧萍(龍南鄉)
副組長:季新良(鳳陽山管理處)
組 ?員:季余松(征儲中心)、周 鵬(應急管理局)、張建軍(交通局)、葉新娟(劍池街道)
3.第三區片
片 長:余海清(石達石街道)
(11)動遷小組十一組
組 ?長:楊曉芬(竹垟鄉)
副組長:胡存有(石達石街道)
組 ?員:徐志效(征儲中心)、劉 芳(水利局)、鐘林赟(竹垟鄉)、劉月霞(劍池街道)
(12)動遷小組十二組
組 ?長:林 俊(錦溪鎮)
副組長:吳德斌(上垟鎮)
組 ?員:徐志效(征儲中心)、駱 瑩(教育局)、傅 梅(西街街道)、吳小健(劍池街道)
(13)動遷小組十三組
組 ?長:葉祖深(查田鎮)
副組長:周光有(西街街道)
組 ?員:陳偉華(征儲中心)、黃 瑤(征儲中心)、曾志偉(教育局)、金曉康(綜合行政執法局)、劉巧金(劍池街道)
(14)動遷小組十四組
組 ?長:龔景春(龍淵街道)
副組長:吳偉峰(錦溪鎮)
組 ?員:陳偉華(征儲中心)、林德中(水利局)、柳建琴(上垟鎮)、王旭平(劍池街道)
(15)動遷小組十五組
組 ?長:付良斌(蘭巨鄉)
副組長:王 崗(寶溪鄉)
組 ?員:譚 ?峰(綜合行政執法局)、金榮森(文廣旅體局)、洪小慶(劍池街道)、毛朝鋒(蘭巨鄉)
4.第四區片
片 長:曾國健(中職校)
(16)動遷小組十六組
組 ?長:管 樂(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胡偉君(住龍鎮)
組 ?員:王堂仁(征儲中心)、葉松花(建設局)、潘世龍(農業農村局)、劉明星(市場監管局)、蘇有珍(劍池街道)
(17)動遷小組十七組
組 ?長:管俊莉(小梅鎮)
副組長:金小偉(城北鄉)
組 ?員:王堂仁(征儲中心)、吳慶權(教育局)、毛 ?翔(旅投公司)、劉秋偉(劍池街道)
(18)動遷小組十八組
組 ?長:何冬花(道太鄉)
副組長:曾 ?宇(龍淵街道)
組 ?員:錢 ?璐(征儲中心)、瞿承偉(鳳陽山管理處)、李月武(安仁鎮)、葉 倩(劍池街道)
(19)動遷小組十九組
組 ?長:張成勇(上垟鎮)
副組長:劉遠波(錦溪鎮)
組 ?員:錢 ?璐(征儲中心)、蘭周杰(青瓷寶劍產業局)、周 毅(水利局)、許曉云(劍池街道)
(20)動遷小組二十組
組 ?長:梅觀龍(八都鎮)
副組長:鄒國鋒(青瓷小鎮管委會)
組 ?員:王 寧(征儲中心)、周 健(教育局)、吳根清(上垟鎮)、鄭 ?瑩(市場監管局)、吳麗紅(劍池街道)
(十)集體資產動遷專班
主 任:曾高平(總工會)
常務副主任:鄭國民(劍池街道)
副 主 任:張金樹(建設局)、吳偉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邱振昌(社科聯)
成 員:趙利龍(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胡小紅(婦聯)、王慧平(石達石街道)、吳朝暉(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鄭重亮(建設局)、張祖華(劍池街道)、管世龍(劍池街道)、毛月章(小梅鎮)、雷春杰(征儲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區片內水南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未經登記建筑調查、集體土地權屬和地上附著物調查、勘測定界、糾紛化解,征收協議簽訂、房屋騰空、補償款計付、規劃安置、征收檔案整理移交等工作。
(十一)國有資產及工業企業動遷專班
主 任:管忠新(龍泉市公積金中心)
常務副主任:洪長勝(水利局)
副 主 任:周偉元(供銷社)、吳忠明(經商局)
組 ?員:劉紫波(農商銀行)、吳孟秋(劍池街道)、胡建清(市政協)、連曉東(水利局)、葉華科(供銷社)、季石玄根(經商局)、王 偉(青瓷寶劍產業局)、張金亮(市場監管局)、王 虹(屏南鎮)
工作職責:負責區片內國有資產(原宏山鄉政府、原城郊供銷社、原工商所、農商銀行水南辦公樓、水利局、紅十字醫院、征儲中心、婦保站等單位)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未經登記建筑調查、糾紛化解,征收協議簽訂、房屋騰空、補償款計付及征收檔案整理移交等工作。
為快速穩妥推進區塊征收工作,由指揮部聘用若干名群眾監督員對區塊征收工作進行監督與協作,相關費用從工作經費中支出。
五、工作步驟
實施時間:2021年2月-2021年9月
(一)土地和房屋征收前期工作階段(2021年2月中旬-2021 年5月下旬)
1.按政府批準的工作方案抽調人員,組建征收指揮部,召開動員會,正式啟動征收工作。對征收紅線范圍進一步研究確定,進行合法性、合規性審查,發布征收范圍公告(2021年2月底前)。
2.入戶調查、地類勘測、未經登記認定、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發布征地啟動公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5月中旬前)。
3.經政府常務會后作出征收決定和補償方案公告(5月下旬前)。
(二)征收協議簽約、房屋騰空階段(2021年 5月下旬-2021 年8月中旬)
1.協議簽訂(2021年7月中旬前)。
2.房屋騰空(2021年8月中旬前)。
(三)征收結算、工作總結階段(2021年9月底)
根據征收協議進行補償結算,開展房屋拆除,完成被征收土地清表、移交等工作;對征收工作進行總結。
六、工作機制
(一)會商督辦機制。建立“一日一碰頭、一周一會商,半月一例會”制度。每日各動遷組召開碰頭會,布置每日工作;每周召開由常務副指揮長主持的周會商,聽取各小組工作情況匯報,商討破解征收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布置下一步工作,遇特殊情況隨時召開;每半個月召開由指揮長主持的例會,聽取指揮部工作情況匯報,總顧問進行點評,研究解決區塊征收工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現場交辦。強化對工作推進情況的全程效能督查,每周由辦公室通報一次項目推進進展情況,報送市委、市政府領導。
(二)進度公示機制。各政策處理動遷小組按進度要求,倒排時間,明確進度,掛圖作戰等方式,對進展情況隨時了解、及時匯總分析,以日為節點抓工作,實行工作計劃和工作推進情況上墻公示。
(三)宣傳引導機制。建立微信工作群,實行進度每日一通報。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微信等宣傳工具進行多層次全方位宣傳,抓好正、反兩方面典型的宣傳教育工作,大力鼓勵好人好事,樹立榜樣。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處理和打擊有意刁難、阻礙破壞本區塊土地和房屋征收的違法行為,壓倒一切歪風邪氣。
(四)維穩保障機制。征收工作人員應積極主動收集征收中被征收戶利益訴求,分類整理及時向領導匯報。遇到突發矛盾,指揮部隨時組織召開征收維穩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好征收過程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確保矛盾不上交,做到和諧征收。做群眾思想工作要根據不同情況、不同對象因人施策,堅持正面引導,擺明事實與道理,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五)考核激勵機制。嚴肅工作紀律,對照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各工作組按時序要求集中辦公,嚴格請銷假制度,做到人員到位、精力到位。該項工作納入年終綜合考核,參與單位和人員抽調單位進行加分。根據工作完成情況和考核結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報市政府給予行政嘉獎,獎勵在工作中敢于擔當、成績明顯、群眾滿意的項目攻堅干部和項目一線標兵。組織部門開展“一線推進項目、一線識別干部”活動,體現實干實績導向,根據干部的表現和貢獻情況,作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據。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龍泉市城市更新·未來社區—水南區塊項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是一個涉及面廣、區塊復雜,任務艱巨的系統工程。各有關單位要把推進征收工作,作為加快城區發展的又一次歷史機遇,按照計劃完成工作目標,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將各項工作抓好。要確保抽調人員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工作,使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在政策處理過程中,始終嚴格遵循“三原則”,一是堅持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原則;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考慮征收區塊各方群眾利益的原則;三是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平、公正、及時做好政策兌現的原則。在遵循原則地同時也要實事求是處理各種矛盾、困難和問題,及時梳理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積極協調,認真解決。
(三)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各單位要增強大局意識,按照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職,密切聯系,及時研究工作措施,制定細化的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加強配合、齊心協力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