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主體:龍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行政執法范圍:龍泉市
監督舉報地址:龍泉市蒼松路29號4樓,郵編:323700
舉報投訴電話:0578-7262091、7262092
一、主要執法依據:
? ?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八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 ? ? ?2.《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第二條: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依法實施行政執法,對違反有關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適用本規定。
二、行政執法主體單位、行政執法人員名單:
1.《龍泉市司法局關于確認龍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為行政執法主體的公告》(龍司〔2020〕36號)(詳見附件1)
2.行政執法人員名單和執法證編號(詳見附件2)
三、行政執法程序圖:

四、救濟方式
? ? (一)當事人享有的權利:
聽證權利、陳述申辯權利、行政復議權利、行政訴訟權利、國家賠償等權利。
? ? (二)救濟途徑:
? ? ? 當事人應自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三日內,向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部門申請聽證、陳述申辯;
? ? ? 當事人應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 ? ? 當事人應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部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附件1:龍泉市司法局關于確認龍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為行政執法主體的公告
附件2:行政執法人員名單公示
龍泉市司法局關于確認龍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為行政執法主體的公告.cebx?
龍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行政執法人員名單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