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執法主體
(一)單位名稱:龍泉市上垟鎮人民政府
(二)行政執法范圍:龍泉市上垟鎮
(三)監督舉報地址:浙江省麗水市龍泉市上垟鎮木住路2號
二、行政執法依據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八)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三、行政執法主體單位
龍泉市上垟鎮人民政府,詳見附件1。
四、行政執法人員名單
龍泉市上垟鎮行政執法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
五、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
龍泉市上垟鎮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詳見附件3。
六、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清單
龍泉市上垟鎮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清單,詳見附件4。
七、行政執法音像記錄事項清單
龍泉市上垟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音像記錄事項清單,詳見附件5。
八、法律救濟途徑渠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相關當事人對本機關作出的行政執法行為具有以下權利和救濟途徑:
1.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申請聽證、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權利,對本機關違法行為侵犯其人身權或造成財產損失的有獲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2.救濟途徑。當事人如對本機關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實施的行政強制行為不服的,可以選擇以下之一法律救濟途徑:1.自收到決定書或行政強制行為實施之日起六十日內有權向龍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2.自收到決定書或行政強制行為實施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具體詳見附件的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實施行政訴訟跨域管轄制度的意見》)。
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關于實施行政訴訟跨域管轄制度的意見》的通知(1).pdf
九、執法程序

十、職責權限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street/list/listdetile.do?type=0&adcode=331181101000&webid=1250
十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上垟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詳見附件6。
龍泉市上垟鎮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