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QD01-2018-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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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計劃》的通知
??? 龍政辦發〔2018〕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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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龍泉市小微企業園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已經市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18年10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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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市小微企業園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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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小微企業園建設提升暨“低散亂”整治推進大會精神,加快發展大眾創業空間,補齊中小微企業發展短板,破解小微企業發展空間瓶頸,推動小微企業園區建設提速提質,促進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小微企業園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定義。小微企業園區是指以制造業或生產性服務業為主的小微企業集聚區域,包括小微企業園(含種類開發園區內的“園中園”)、以小微企業集聚為主的標準廠房和在鄉鎮(街道)的小微企業集聚片區,是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的重要平臺,是加快企業集聚、產業集群的重要載體,是培育新動能、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小微企業園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規劃要求,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
2.四至邊界清晰,有明確的園區名稱和運營管理機構;
3.提供基本配套服務和若干項企業公共服務;
4.以制造業為主的小微企業園建筑面積一般應在2萬平方米以上,其他小微企業園建筑面積一般應在1萬平方米以上;
(二)指導思想。認真貫徹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決策部署,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遵循規劃科學、土地集約、產業集聚、企業集群、服務集成、配套完善的基本思路,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破立結合、建管并重原則,加大小微企業園區規劃、建設和管理力度,把小微企業園打造成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的孵化基地、“低散亂”企業整治轉型提升的重要承接平臺,著力推動產業鏈健康發展,促進百姓就業增收,為奮力打造新時代美麗幸福好龍泉貢獻力量。
(三)目標任務。2018-2020年,全市新開工建設各類小微企業園區20個(詳見附表),總規劃占地面積1400多畝,總建筑面積約120萬平方米,總投資20億元以上,建成后入駐小微企業300家以上,建成產業特色明顯、集群效益突出、資源利用高效、功能配套完善、服務管理規范的小微企業發展集聚園區,努力實現“園區之外基本無工業、園區之內基本無非生態工業”。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規劃布局。按照“因地制宜、適度超前、規模合理、產城融合、配套完善”的原則,緊密銜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功能區劃(生態保護紅線)、產業發展規劃等,科學編制小微企業園區發展規劃。小微企業園區所在鄉鎮、街道及開發區管委會牽頭制訂本區域內小微園建設方案,建設方案要明確小微園的產業定位、設計風格、容積率、配套設施、建設模式、售租限價、產權分割辦法等內容,相關指標必須符合《浙江省工業等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2014)》(浙土資發〔2014〕4號)文件要求。
(二)多模式選址建設。鼓勵采取“園中園”模式,在產業集聚區、經濟開發區、工業功能區、特色小鎮等產業園區內規劃建設小微企業園;鼓勵利用符合條件的“三改一拆”整理土地、城鎮低效用地和放棄礦山建設小微企業園區;鼓勵工業企業節地挖潛,利用舊廠區、舊廠房建設小微企業園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優化園區整體設計。按照生產、生活、生態“三生”融合的要求,綜合考慮園區定位、產業特色、行業特點和企業需求等因素,加強小微企業園區總體設計,明確功能布局、建筑規模、廠房結構、配套設施等內容,建筑風格、色調要與周邊自然環境相協調。小微園功能配套要綜合考慮周邊配套能力,體現工業發展的需求,合理安排生產制造、展示展覽、倉儲(堆場)物流、辦公服務、環境保護、員工生活等功能區塊。
(四)突出園區產業特色。根據現有產業發展基礎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研究確定小微企業園的產業定位,重點支持建設竹木加工、青瓷寶劍等主導產業小微園。各小微園要突出核心主導產業,主導產業原則上要求占80%以上。鼓勵同行業企業、產業鏈上下游配套企業入園集聚發展。??
(五)高效推進項目審批。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采取模擬審批、并聯審批、承諾備案等方式,便捷高效做好規劃、用地、建設、消防、環評等各項審批工作。全面推行“區域能評+能耗標準”、“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照“標準地”模式,加快園區項目落地開發建設。全面落實“零土地”技改審批方式改革,對審批目錄清單外項目和“零土地”小微企業園區技改項目,實行承諾驗收制。對利用拆后土地、低效用地建設小微園涉及完善土地征收等手續的,開通綠色通道,實行單獨建庫、單獨報批。
(六)創新園區開發模式。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廣泛吸引各種社會資金、民間資金參與小微企業園區建設。因地制宜選擇政府主導開發、龍頭企業開發、第三方專業機構開發、企業聯合體建設、行業協會牽頭建設、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自有存量建用地開發等模式。鼓勵按照市場化推進、規模化開發、標準化建設、功能化配套的要求,積極探索工業地產開發模式。
(七)加強基礎設施配套。堅持基礎設施先行,注重園區內外基礎設施的銜接互通和完善,加快推進道路交通、能源供應、給水排水、通信網絡、生態環保、安全消防等基礎設施建設,實現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小微企業園區生產服務、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10%,可仍按工業用途管理,但不得與生產用房分開轉讓。
(八)嚴把企業入園標準。市小微辦會同小微企業園開發主體從嚴制定企業入園標準,建立完善企業入園審核制度,入園企業必須是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并符合產業政策導向和節能、環保、安全等有關要求。一類工業小微園實施正面清單準入。堅決防止出現落后產能、污染企業、“低、散、亂”企業(作坊)簡單搬遷、低端平移等“退低進低”現象。
(九)提高管理服務水平。鼓勵小微企業園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經營管理模式,培育一批產權清晰、職責明確、管理規范的專業化運營機構。引導支持專業化、社會化中介服務機構入駐園區,為入園企業提供物業管理、政務代辦、業務咨詢、檢驗檢測、人才培訓、市場拓展、投資融資、項目申報等服務。
(十)完善企業退出機制。小微園所在地鄉鎮、街道和開發區要與所有入駐小微園的企業簽訂入園協議,約定項目產業類型、投資強度、產出貢獻、投產時間、轉讓限制、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相關事項,明確違約責任和退出方式。同時,嚴格履約管理,對嚴重違約的企業要通過行政、司法等手段,及時清退。
三、扶持政策
(一)優化土地利用。將小微企業園區建設用地納入年度供地計劃,根據小微企業園區建設年度計劃任務,統籌新增計劃、增減掛鉤、異地盤活等建設用地指標,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對小微企業園建設用地給予傾斜保障。對率先完成小微企業園政策處理的鄉鎮街道,優先解決用地指標。加大對閑置低效用地、拆改土地、廢棄礦地等土地的二次開發力度,對涉及周邊零星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經批準可以統一納入改造,加快辦理用地規劃調整、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等報批手續,可以和鄰宗土地一并集中再開發,并按照再開發地塊的供地方式辦理供地手續。小微企業園區用地原則上使用國有建設用地。
(二)加強財政支持。小微企業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納入政府性投資計劃,建設經費由市財政給予優先保障。以村留地自主開發、合資合作、土地租賃等方式開發的小微企業園項目,且產權歸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可減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對民間資金(包括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投資建設用于出租的小微企業園標準廠房的,給予其廠房實際投資額(經審價,憑合法憑證)5%的補助。對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符合相關規定的小微企業,租賃民間投資建設標準廠房的,前3年給予每平方米每月2元的補助。各開發主體可根據入園企業實際情況,加大扶持力度。
(三)實施以獎代補。市小微企業園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對各鄉鎮、街道和開發區小微企業園稅收、產值、安全、環保、物業管理、園區服務等進行綜合評價,評選確定優秀、良好、合格三個等次,并分別給予20萬元/個、15萬元/個、10萬元/個獎勵,獎勵資金用于小微企業園區運行管理和維護。
(四)加大融資支持。加大對入園企業的融資服務,鼓勵引導各類金融機構針對不同類型園區的企業融資需求,開發新產品、新業務,為入園企業提供專業化、差異化、個性化、特色化融資服務,積極提供廠房購置按揭、技改設備項目貸款等支持。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企業應急轉貸中心要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入園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小微企業園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局),負責全市小微企業園建設的任務部署、規劃引導、準入把關、協調推進和考績督查等。全市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把小微園建設擺上重要位置,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根據三年行動計劃要求,制訂建設方案,落實工作任務。
(二)強化責任落實。市小微企業園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做好全市小微園建設和管理的指導、督查和考核工作,及時掌握進度動態,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市發改部門要做好小微園建設項目的立項備案、政府投資項目入庫等工作。市國土部門要切實做好小微園用地規劃調整、農轉用、項目供地和產權證分割辦理、登記等工作。市住建部門要做好小微園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和質量監督等工作。市環保部門要指導小微園加強環保公用設施建設、環評審批和驗收等工作。市消防部門要做好小微園的消防審批和竣工驗收。市財政部門要做好小微園建設資金保障和政策兌現等工作。小微園所在鄉鎮、街道及開發區管委會要根據小微園建設計劃要求,要緊盯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圍繞用地政策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建設方案報批、項目開工建設、企業入駐管理等重點工作,抓緊制定年度按月推進工作計劃,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帶頭抓、深入抓,確保一個項目、一名領導、一個班子,一抓到底。
(三)強化整治提升。全面實施“低散亂”企業入園和轉型提升專項行動,組織經信、國土、建設、環保、安監、消防、市場監管、三改一拆等部門,對“低散亂”企業、“四無”企業(無證無照、無環保設施、無合法生產場所、無安全保障)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堅持倒逼淘汰和規范提升雙管齊下,引導督促企業整合提升入園發展,逐步實現園區之外基本無工業。
(四)強化督查考核。根據小微園建設方案、攻堅計劃,各有關單位必須按照時間節點,限期完成。將小微園建設納入生態工業“五比五促”考核內容,每月進行督查和點評通報,對推進小微園建設工作突出、表現優秀的單位與個人進行鼓勵,對進展緩慢的要實施約談和督查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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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龍泉市小微企業園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 2.2018-2020年龍泉市小微企業園建設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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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龍泉市小微企業園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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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長:吳松平
??? 常務副組長:熊勇軍
副? 組? 長:陳惠鋒
成????? 員:桂? 濱(政府辦)
余盛全(發改局)
湯克豪(經信局)
吳小波(財政局)
張永呈(國土局)
周光洪(建設局)
李小龍(環保局)
鄭玉賢(林業局)
楊孔發(公安局)
黃培松(安監局)
葉亞東(科技局)
葉憲森(市場監管局)
吳? 軍(消防大隊)
劉世映(金融辦)
洪長勝(統征辦)
周品旺(行政服務中心)
呂錦豹(經濟開發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信局,湯克豪兼任辦公室主任,鄭紹武、張志勇、吳洪剛、邱水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小微園建設和管理的綜合協調及考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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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2020年龍泉市小微企業園建設計劃表
| 序號 | 名稱 | 所在區域位置 | 項目背景 | 規劃占地面積(畝) | 規劃建筑面積 (萬平米) | 開發模式 | 目前進展 | 開工 時間 | 竣工 時間 | 工業類型 | 備注 | ||||
| 1 | 龍泉市經濟開發區芳野小微企業創業園 | 劍池街道芳野村 | 建立竹木精深加工等孵化基地(標準廠房),引導竹木精深加工等企業到基地集聚發展。 | 24 | 2.3 | 政府投資 | 四幢廠房均已結頂,預計11月份可竣工入駐企業。 | 2017年11月 | 2018年11月 | 二類 | 一期20畝,2萬平方米,企業已入駐生產。 | ||||
| 2 | 龍泉市青瓷雙創孵化園 | 劍池街道廣源街 | 對原榮鑫電源兩幢舊廠房進行改造,設計改造成37個工作室,招引青年青瓷創業人員入駐。 | 20 | 1.29 | 政府投資 | 目前一期項目改造廠房0.7萬平方米已竣工驗收,已入駐企業13家。下步將著手二期項目建設。 | 2017年10月 | 2019年12月 | 二類 | 已完成規劃調整和轉用 | ||||
| 3 | 龍泉市青瓷小微企業創業基地 | 南秦路191號(原昌通木制品廠) | 原昌通木制品廠破產后,由龍泉合誠青瓷有限公司通過司法拍賣取得土地使用權,經市政府同意,以工業地產形式進行開發,用于青瓷創意基地。 | 4.5 | 0.86 | 工業地產 | 正在開展項目建設報批程序。計劃8月份開工建設。 | 2018年9月 | 2019年6月 | 一類 | 已完成規劃調整和轉用 | ||||
| 4 | 龍泉市青瓷產業創業園 | 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低丘緩坡區塊劍川大道以西 | 為解決青瓷行業小微企業發展空間難題,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特推出工業地產項目 | 43 | 6 | 工業地產 | 8月份已完成項目用地掛牌出讓,現正在開展項目報批,計劃11月份開工建設。 | 2018年11月 | 2020年6月 | 二類 | 已完成規劃調整和轉用 | ||||
| 5 | 查田鎮金圩孵化基地 | 查田鎮金圩區塊 | 金圩生態工業園土地開發約460畝,已供地浙江浙能龍泉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282畝,預留存量工業用地86畝,供給6家涉及“三改一拆”的企業,由企業統一規劃建設。 | 86 | 2.49 | 國有出讓土地,企業按規劃建設 | 目前,東惠公司基本完成建設,并已試生產。天乙、春暉、欣鑫、俊杰、歐泰5家企業已供地,計劃9月份5家企業集中開工建設。預計2019年5月全部企業能完成建設并投入生產。 | 2017年11月 | 2019年5月 | 二類 | 已完成規劃調整和轉用 | ||||
| 6 | 查田鎮街頭橋竹木加工小微企業園 | 查田鎮街頭橋 | 原區塊內有21家企業被拆除后,用于小微企業園建設,項目總投資約2500萬元,分A、B、C、D四個區塊進行建設。其中A區塊15畝,投資約600萬元,建設標準廠房5000平米。 | 56.7 | 2.42 | A區塊村集體土地參股、政府主導開發。其他區塊開發模式待定 | A區塊以村經濟合作社作為業主單位,將該區塊的土地統一流轉,以土地入股,鎮政府組建管理運行機構,負責竹木加工小微企業培育園的建設和運營管理。街頭橋A、B、C、D區塊已全部完成拆除。A區塊已開工建設,目前已完成廠房基礎建設。 | A區塊2018年6月 | 2018年10月 | 二類 | 已完成規劃調整 | ||||
| B、C、D區塊待定 待定 | 待定 待定 | 待農轉用指標下達后才能進行轉用 該開工時間前無法完成轉用 | |||||||||||||
| 7 | 查田鎮溪口小微企業園 | 查田鎮溪口村下畈(土名:泉圩蓮) | 原區塊內有2家企業被拆除后,用于小微企業園建設。 | 67 | 3 | 國有土地出讓,社會資本開發、企業自建 | 目前已經完成兩家企業的拆除工作,完成土地征用67.1畝,其中建設用地21.61畝,園地1.42畝,一般農田44.1畝,并已進行場地平整填方。土地規劃調整已完成,目前正在報農轉用。 | 2018年12月 | 2020年6月 | 一類 | 已完成規劃調整,待農轉用指標下達后才能進行轉用 | ||||
| 8 | 八都鎮大坦竹木加工小微企業園 | 八都鎮大坦村 | 原區塊內有12家企業被拆除后,用于小微企業園建設。項目共分為兩期建設,總用地面積45348平方米,其中一期用地21927平方米,二期用地23421平方米,共規劃16棟標準廠房,總建筑面積20160平方米。 | 68 | 2 | 村集體土地開發、企業自建或村集體建設、政府配套 | 擬采用集體土地建設模式進行開發,廠房建設由企業投資,基礎設施由政府配套(建議集體經濟薄弱村以壯村經濟資金投入合作建設廠房,收取租金或分紅,以進一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該區塊有18畝為工礦用地,其它為一般農田。目前一期規劃已調整到位。原有違建廠房正在簽訂拆遷協議,計劃9月底拆除完畢。 | 一期擬2019年1月 | 2019年11月 | 一類 | 根據鄉政府上報,一期已完成規劃調整,現狀為建設用地,使用集體無需轉用;二期需確定范圍后,明年才能報局調 | ||||
| 二期待定 | 待定 | ||||||||||||||
| 9 | 青瓷小鎮創新工場 | 青瓷小鎮源底村(黃塢玗和上司馬崗) | 根據青瓷小鎮的發展規劃和青瓷產業發展需要,要求在青瓷小鎮創新工場區塊,打造產、學、研一體化的青瓷創新發展體系,保障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發展空間。 | 350 | 待定 | 國有土地出讓,社會資本開發、企業自建 | 青瓷小鎮創新工場分多期建設,一期項目約100畝,目前在著手土地掛牌出讓、規劃設計等工作,計劃2018年12月份開工建設;二期、三期項目根據土地空間拓展情況,再作安排。 | 2019年1月 | 2020年12月 | 一類 | 土地已掛牌 | ||||
| 10 | 八都鎮松渠竹木加工小微園 | 八都鎮松渠村黃山畈 | 該區塊目前已有三家竹木制品企業,因用地、建設不規范,需要整改建設小微園,達到企業規范發展。 | 40 | 待定 | 國有土地出讓,企業自建或社會資本建設標準廠房 | 該區塊已有36畝土地符合規劃,其余4畝土地正在規劃調整。擬通過土地征用、掛牌出讓形式,由企業自建工業廠房。 | 2019年3月 | 2019年12月 | 一類 | 已完成規劃調整,待農轉用指標下達后才能進行轉用 | ||||
| 11 | 小梅鎮竹木加工小微園 | 浙江南鳴礦業有限公司采礦區(土名:豬母巖區塊) | 從南鳴礦業有限公司回購采礦后平整土地80畝,轉用土地性質后,再通過招投標方式進行開發建設。 | 80 | 設計未出,待定 | 國有土地出讓,社會資本開發、企業自建 | 項目列入2018年政府投資計劃,項目完成現場測量工作和初步設計。由于該地塊處于礦山采礦區,考慮到邊坡治理安全,目前正對礦區邊坡治理進行規劃設計。 | 2019年3月 | 2020年12月 | 一類 | 涉及壓覆礦,需完成相關評估后再確定是否規劃調整 | ||||
| 12 | 錦溪鎮上垟竹木加工小微園 | 錦溪鎮中井村上垟自然村 | 該區塊原為龍泉市南山炭業有限公司生產用地,2015年因我市四小整治而關閉。目前處于閑置狀態,而錦溪、住龍一帶竹木資源豐富,需要建立一個竹木加工小微企業園。 | 31 | 待定 | 國有土地出讓,社會資本開發、企業自建 | 該區塊已調整為建設用地,其中14畝為工業用地。 | 2019年3月 | 2019年12月 | 一類 | 未確定用地紅線。 | ||||
| 13 | 龍泉五金汽配小微園(汽車空調產業孵化園) | 經濟開發區低丘緩坡區塊 | 根據“低散亂”企業的整治要求和開發區的發展需要,更好地解決汽配小微企業項目用地困難、建設周期長等問題,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農村集體經濟。 | ? ? ? 40 | ? ? ? 待定 | ? ? ? ? 工業地產 | 計劃將芳野、周際兩村村留地回購、整合,通過工業地產模式建成后,按一定的比例移交給村集體管理。目前正在與村兩委做進一步溝通,并謀劃前期建設方案。 | ? ? ? 2019年9月 | ? ? ? 2021年3月 | ? ? ? 二類 | ? | ||||
| 14 | 龍淵街道村頭村竹木制品小微園 | 龍淵街道村頭村立樹戶灣門(磚瓦廠) | 龍淵街道村頭、張村一帶木制品加工小微企業多,存在著散、亂、污的問題,急需入園規范發展。該區塊為村頭村、白墓村集體土地,現為采礦用地場。該區塊建設小微園有利于村莊環境整治,有利于村集體增加收入。 | 60 | 待定 | 國有土地出讓,社會資本開發、企業自建,或村集體建設、企業入股投資 | 該區塊為龍淵街道村頭村、白墓村集體土地,現為采礦用地。用地紅線未確定。土地需要平整,基礎設施投資較大。若以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建設條件成熟,但村集體缺乏建設資金。 | 2019年5月 | 2020年12月 | 一類 | 未確定用地紅線。 | ||||
| 15 | 安仁木制玩具小微企業園 | 安仁鎮蘭師畈、昌門崗 區塊 | 安仁鎮有竹木制品小企業(個體戶)160多家,分散在安仁鎮周邊。小城鎮整治和鎮域經濟高質量發展都需要建立一個較大的小微園,合理解決小企業的發展空間問題。 | 100 | 設計未出,待定 | 國有土地出讓,社會資本開發、企業自建 | 蘭師畈區塊:該區塊面積約45畝,急需完成規劃調整和農轉用,方可建設小微園。 昌門崗區塊:現已完成基礎設施招投標工作,并做好施工準備,計劃2020年3月完成基礎設施建設。 ? | 2019年5月 | 2020年12月 | 一類 | ? | ||||
| 16 | 上垟鎮泗源竹木小微園 | 上垟鎮 小黃南村 | 泗源一帶是我市的毛竹主要產區,擁有豐富的毛竹資源,當地村民主要收入為毛竹資源及打工收入,為促進農民增收,鄉村振興,在該地塊設置小微園非常迫切。 | 76 | 待定 | 村集體建設,或企業自建 | 該小微園分兩個區塊,共76畝,其中東山下區塊65畝,土地現為一般農田(可拓展區內),現臨時搭建廠房區塊有30畝,該區塊可分兩期建設;橋頭區塊11畝,為工業用地,已被上垟鎮政府回購,廠房進行改造后即可入駐企業。 | 2020年5月 | 2021年10月 | 一類 | 需土地規劃調整,指標緊張。 | ||||
| 17 | 塔石金崗小微園 | 塔石街道金崗三期 | 擬整體引入的龍商回歸的鞋業產業需要建立較大的小微企業園,解決鞋業配套小企業的廠房問題。或作為城區周邊竹木加工小企業的集聚區。 | 200 | 待定 | 國有土地出讓,社會資本開發、企業自建 | 塔石金崗三期面積有260多畝,早年已完成征地,目前正在做規劃設計,擬在2019年3月開工建設土地平整。 | 2020年3月 | 2021年9月 | 一類 | ? | ||||
| 18 | 經濟開發區倉儲物流園 | 經濟開發區低丘緩坡區塊、大沙區塊 | 建設倉儲物流園能及時完善開發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滿足企業發展需求。 | 47 | 待定 | 工業地產 | 目前正在謀劃若干個倉儲物流園方案,項目選址目前尚未完全確定。 | 2020年3月 | 2021年9月 | ? ? 二類 ? | ? | ||||
| 19 | 西街街道寶劍文創園 | 西街街道尖地村溫樹塆 | 由于尖地、河村等村個體刀劍企業較多,分散在村居民區內,噪音較大,影響居民生活,鄰里糾紛較多,不利于企業管理。急需建一個寶劍小微企業園。 | 20 | 待定 | 國有土地出讓,社會資本開發、企業自建 | 該區塊已有1700多平方為建設用地,放棄山塘3300多平方,其他為一般農田和林地。目前,正在開展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 | 2020年6月 | 2020年12月 | 一類 | 用地紅線確定后可上報局調,需規劃調整和農轉用 | ||||
| 20 | 小梅鎮青溪竹木小微園 | 小梅鎮孫坑村 | 小梅鎮青溪管理區擁有豐富的毛竹資源,且附近有6個村村民主要收入為毛竹資源及打工收入,528國道將經過該地塊附近,為促進農民增收,解決富余勞動力,在該地塊設置小微園。 | 20 | 待定 | 國有土地出讓,社會資本開發、企業自建 | 該區塊內現有龍泉市文明竹業有限公司,有2畝土地為合法的建設用地。 2017年環保督察后,違建廠房已拆除。擬規劃區內有18畝土地現狀為一般農田,需調整并重新規劃利用。 | 2020年8月 | 2021年12月 | 一類 | ? | ||||
| 合計 | 1433.2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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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檢察院。
?龍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13日印發